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专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常德市桃源县茶庵铺镇与西安镇境内,为一等大(1)型工程,总装机1200MW,安装4台300MW可逆式发电机组。枢纽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发电厂房等4部分组成。上水库主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下水库大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输水发电系统布置于雪峰山脉支脉北部一近SN向山体内。上、下水库进/出水口均采用正进正出式,引水系统采用一洞两机、尾水系统采用一洞一机的供水方式布置,设置引水调压室。厂房采用尾部式布置方式,地下厂房系统包括主副厂房洞、主变洞、母线洞、主变运输洞、电缆交通洞、进厂交通洞、通风兼安全洞、高压电缆平洞及竖井、排水廊道等建筑物;地面建筑物主要是开关站,包括GIS楼、继保楼、出线平台及柴油发电机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近期发布《关于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抽蓄安全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设计优化与变更审核越发严格,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可靠、质量优良、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按期投产,本项目建设期需开展技术指导与技术咨询工作。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包含专题技术服务共10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作范围包括:主要对技术优化、重大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等进行专题技术服务;对工程建设现场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指导、解决;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关键技术、疑难杂症、重大问题的提出咨询意见或解决方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管控的要点、难点及其对策等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对现场管控短板与现存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实现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规可控;对工程建设开展阶段性验收咨询服务,核查各阶段工程施工
质量、技术落实情况、方案执行情况,出具专业意见。
2.3工程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专题技术服务之日止,计划2026年7月开始,2032年12月完工,实际服务期限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2)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全部投产时间为准)应具有2项独立承担的装机规模1000MW及以上、且工程已全部投产发电的水电站勘察设计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装机规模,可提供由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核准文件或可研审查意见或技术文件等资料,投产情况可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或者枢纽工程专项验收鉴定书等证明资料))。
(4)项目负责人:①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必须提供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时间自投标当月的上两个月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具有正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
称证书)③具有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勘察设计或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工作负责人的经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合同页中未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可提供业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职务的证明材料或成果资料或项目任职资料等。
3.3财务状况
3.3.1投标人近3年(2023-2025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服务需要。
3.3.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5)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5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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