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峪煤矿主副井场地输水供暖管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
2.2 项目概况:生产、生活供水管线。核桃峪煤矿副井工业场地现有生产、生活用水水源取自周家镇市政临时用水管线,最大供水量约960m³/天,根据副井场地用水需求情况,降温系统补套后、空压机房系统能力提升后,最大用水量达到3228m3/天(各生产系统同时补水),现有供水系统能力不足,供水不稳定、频繁中断,导致灌浆站、瓦斯抽采站、制冷站不能同时运行。根据矿井用水许可证批复,副井场地市政自来水用水量仅批复35000m³/年,仅能满足1个月用水需求,仅能做为副井场地生活用水水源,且市政供水能力近年已出现逐年递减情况,后续供水能力将不能满足副井生活用水需求,取水许可证批复中水量缺口从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补充。为彻底解决副井场地生产、生活水供水不足的问题,拟将主井场地疏干水站处理达标后的矿井水作为生产水水源,敷设完成后生产供水管线为矿井地面制冷站、灌浆站、瓦斯抽采站、空压机房等生产单元供水生活用水管线为副井场地5幢宿舍楼、办公楼等用水单元供水。鉴于目前矿井水水质较差,无法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从经济性考虑,本次暂不考虑主井至电厂生活水管道,待后期水质改善或处理工艺提升后,可利用正宁电厂输煤隧道敷设生活水管道供给。为避免产生二次租用农田及开挖费用,电厂至副井生产及供暖管道敷设时预留一趟生活水管道,后期具备条件时直接从电厂对接使用。
采暖管线。根据环保政策要求,为减少污染物排放,副井场地冬季采暖热源采用3台7MW燃气锅炉提供,洗浴热源采用空气源热泵提供,采暖成本较高。经2025年采暖期期间对副井场区热负荷进行再次复核,并按照蒙东公司供热专家意见对可用热源进行对比、分析,利用正宁电厂余热为副井场地供暖方案最为经济、合理,拟在正宁电厂新建汽-水换热站,将电厂蒸汽换为热水后敷设管线向副井场地供暖。
2.3 标段划分: 庆阳煤电公司核桃峪煤矿主副井场地输水供暖管线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周家镇
2.5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1.电厂部分。①电厂锅炉房至换热首站DB2蒸汽压力管道、冷凝水管道、换热首站补水管道安装及配套设施施工。②正宁电厂场区内新建换热首站,建筑面积503.84㎡,建筑高度8.6m,地上一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室内包含电气、给排水及相关换热设备安装、调试等(设备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室外包含换热首站出电厂场区的350米暖气管道安装,管道采用D273*8预制保温管。
2.电厂至副井场区部分。
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从正宁电厂经农田敷设至副井场区,生产水管道长5760米,采用DN150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生活水管道共长5776米,管道沿线布置排气井、阀门井等工作井29座。
②供暖管道布置。从正宁电厂经农田敷设至副井场区,供回水管道共长11700米,采用管径DN250预制保温螺旋埋弧焊接钢管,管壁厚度8mm,设计压力2.5MPa。
3.副井部分。①副井场区内管道敷设,进入副井场区后沿东侧围墙采用钢结构管廊架空敷设。供水包含404米生产水管道和500米生活水管道安装。暖气管道780米,采用D273*8预制式保温管。
②副井换热站改造(副井锅炉房),拆除原燃气锅炉及辅机,新增两台水板式换热器及相应设备、管路、阀门等附件,改造原锅炉房热力系统、工艺布置及新增设备基础施工等。
以上为主要采购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备注:1.本工程电厂至副井场地管线布置于农田内,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在开工前由投标人牵头、招标人配合,联系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临时征租地、环保等一切相关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做好政府单位及村民协调,对接并完成租地工作等。临时征租地补偿费用、青苗、林木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现有设施拆除恢复费用等(包含管道开挖、施工便道、材料存放场地等工程施工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并进行报价,中标后费用不再增加。
2. 目前电厂厂区内热源接口方案暂未确定,相关管线布置为暂定工程量,待方案确定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最终预算由造价单位审定执行。
3.投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管线开挖范围、施工临时道路等所有施工区域,均需采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进行土方苫盖,防止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环保问题,投标人需承担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需及时清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自行解决弃渣点及运输问题。在拆除、堆放、弃渣、运输等环节中,投标人应严格遵守环保和安全相关规定,因上述环节引发的环保、安全问题,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同时,投标人需制定详细的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在施工前报建设单位备案。
5、鉴于该工程大部分施工场地位于矿区外,招标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清苗、林木及租地等补偿费用,投投标人在开展现场踏勘工作时,务必认真对照、细致复核工程量清单,对缺项部分予以充分报价,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中标后不再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提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供水或供暖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管道长度不低于5000m,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和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2023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1项供水或供暖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管道长度不低于5000m(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项目经理任命书或可体现项目经理任职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提供提供2025年7月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材料。
3.2.4技术负责人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2)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至少1项担任过管道工程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任命书或可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提供2025年7月以来至少3个月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能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材料。
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机电、燃气、热力、交通等专业。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7月17日23时59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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