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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南、北)区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31     浏览:0    
核心提示: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文件价格
(元)
1.   标段0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北区300MW部分一标段) 服务范围:负责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北区300MW一标段)相关的全部工作(除永久征地外),包括但不限于:1.表土收集及恢复、余渣外运,道路边坡防护、覆盖措施自行考虑,费用包括在总价内。2.负责本标段主干道路铺设、修整、加固(含桥梁或涵洞,若有)及木、青苗等所有障碍物的清除以及抑尘和铺设工作,保障大件运输车辆通行。
3.负责标段范围内的道路临时租地手续办理,临时租地协调和补偿;内外部阻工协调及本标段其他协调工作。4.负责本项目大件设备运输期间本标段道路修整、周边障碍物清除、运输协调等,确保满足大件设备运输通行要求。5.本标段中涉及的国道、便道(油井的道路)、公路、地埋油(气)管道、干渠、河道等工程中涉及需占用、清理产生的费用和道路开口施工及评审施工方案等费用和修建道路涉外手续办理及费用。6.负责本标段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7.本标段施工道路分界以正式施工图为准。8.项目投产发电后对本标段工程进行一次维护的费用,且维护的标准满足招标人日常检修的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10日。 1000
2.   标段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北区300MW部分二标段) 服务范围:负责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北区300MW二标段)相关的全部工作(除永久征地外),包括但不限于:1.表土收集及恢复、余渣外运,道路边坡防护、覆盖措施自行考虑,费用包括在总价内。2.负责本标段主干道路铺设、修整、加固(含桥梁或涵洞,若有)及木、青苗等所有障碍物的清除以及抑尘和铺设工作,保障大件运输车辆通行。
3.负责标段范围内的道路临时租地手续办理,临时租地协调和补偿;内外部阻工协调及本标段其他协调工作。4.负责本项目大件设备运输期间本标段道路修整、周边障碍物清除、运输协调等,确保满足大件设备运输通行要求。5.本标段中涉及的国道、便道(油井的道路)、公路、地埋油(气)管道、干渠、河道等工程中涉及需占用、清理产生的费用和道路开口施工及评审施工方案等费用和修建道路涉外手续办理及费用。6.负责本标段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7.本标段施工道路分界以正式施工图为准。8.项目投产发电后对本标段工程进行一次维护的费用,且维护的标准满足招标人日常检修的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10日。 1000
3.   标段0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南区400MW部分一标段) 服务范围:负责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南区400MW一标段)相关的全部工作(除永久征地外),包括但不限于:1.表土收集及恢复、余渣外运,道路边坡防护、覆盖措施自行考虑,费用包括在总价内。2.负责本标段主干道路铺设、修整、加固(含桥梁或涵洞,若有)及木、青苗等所有障碍物的清除以及抑尘和铺设工作,保障大件运输车辆通行。
3.负责标段范围内的道路临时租地手续办理,临时租地协调和补偿;内外部阻工协调及本标段其他协调工作。4.负责本项目大件设备运输期间本标段道路修整、周边障碍物清除、运输协调等,确保满足大件设备运输通行要求。5.本标段中涉及的国道、便道(油井的道路)、公路、地埋油(气)管道、干渠、河道等工程中涉及需占用、清理产生的费用和道路开口施工及评审施工方案等费用和修建道路涉外手续办理及费用。6.负责本标段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7.本标段施工道路分界以正式施工图为准。8.项目投产发电后对本标段工程进行一次维护的费用,且维护的标准满足招标人日常检修的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
1000
4. 4 标段0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南区400MW部分二标段) 服务范围:负责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南区400MW二标段)相关的全部工作(除永久征地外),包括但不限于:1.表土收集及恢复、余渣外运,道路边坡防护、覆盖措施自行考虑,费用包括在总价内。2.负责本标段主干道路铺设、修整、加固(含桥梁或涵洞,若有)及木、青苗等所有障碍物的清除以及抑尘和铺设工作,保障大件运输车辆通行。
3.负责标段范围内的道路临时租地手续办理,临时租地协调和补偿;内外部阻工协调及本标段其他协调工作。4.负责本项目大件设备运输期间本标段道路修整、周边障碍物清除、运输协调等,确保满足大件设备运输通行要求。5.本标段中涉及的国道、便道(油井的道路)、公路、地埋油(气)管道、干渠、河道等工程中涉及需占用、清理产生的费用和道路开口施工及评审施工方案等费用和修建道路涉外手续办理及费用。6.负责本标段施工区域的治安、保卫、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管理及施工生活区的警卫和公共物业管理。7.本标段施工道路分界以正式施工图为准。8.项目投产发电后对本标段工程进行一次维护的费用,且维护的标准满足招标人日常检修的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0日。 1000
5.   标段05:华中区域公司邕宁卓昇二期共享储能容量租赁项目 为邕宁卓昇二期(150MW)租赁储能设备,需求容量为22.5MW/45MWh。租赁期为合同签订后的一年。 2023年6月30日 1000
6.   标段06:吉电宏日智慧能源(长春)有限公司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生物质热源厂锅炉拆除及安装项目 负责生物质热源厂农校等处锅炉拆迁移及改造安装,包括但不限于:
1、拆除长春兴隆山原农校院内锅炉房及热水锅炉(1*20吨+1*10吨)、400KVA变压器、电气、热工、环保、辅机、附属设备,迁移农校热水锅炉1*1吨、2*2吨、4吨、6吨电气、热工、环保、辅机、附属设备,包含该地点所有物品及车辆;
2、拆迁南沙大街与丙一街交汇处仓库及热水锅炉(1*20)及电气、热工、环保、辅机、附属设备、移动集装箱2座;3、拆迁中外运锅炉房及热水锅炉(1*6吨)包括电气、热工、环保、辅机、附属设备。
4、以上拆除及迁移设备及物品搬运至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生物质热源厂一期工程建设地点,并对自来水进行截断、热网管道在地下2米处进行封堵或连接处理,对原有地面拆除、垃圾清运,并恢复地表原状。
5、对农校(2*20吨)热水锅炉进行消缺改造为承压锅炉后安装1*20吨(含电气、热工、上料、工艺管道、除渣、环保、保温及标志标识、土建基础等),两台布袋除尘器改造,新增两台陶瓷多管除尘器,锅炉调试工作等。
6、本工程为利旧改造,采取保护性拆除方式。
2023年07月09日至
2023年09月30日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2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标段0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北区300MW部分一标段)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3)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道路施工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以证明投标方满足招标方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有社保证明,证书注册于本单位。
(2)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标段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北区300MW部分二标段)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3)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道路施工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以证明投标方满足招标方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有社保证明,证书注册于本单位。
(2)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标段0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南区400MW部分一标段)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3)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道路施工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以证明投标方满足招标方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有社保证明,证书注册于本单位。
(2)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标段0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700MW风电项目风电主干道路施工(南区400MW部分二标段)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3)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项道路施工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以证明投标方满足招标方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有社保证明,证书注册于本单位。 (2)技术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社保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标段05:华中区域公司邕宁卓昇二期共享储能容量租赁项目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至少一个储能项目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广西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建设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22】1043号)的清单中,拟出租共享储能电站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并网投运,且有剩余22.5兆瓦/45兆瓦时及以上的可租赁容量。
(2)投标人须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储能项目备案证、项目接入电网批复文件。
6. 标段06:吉电宏日智慧能源(长春)有限公司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生物质热源厂锅炉拆除及安装项目 2.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生锅炉制造(锅炉B)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B)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内不少于2台20吨生物质热水承压锅炉制造业绩(不同地点),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封面、签字页等)及联系方式。
4.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6日全天(北京时间)。热线服务: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522854862  18810099894 
微信号:13522854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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