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龙和渔业39.6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拟定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龙和渔业渔场,利用鱼塘建设光伏电站,光伏电站拟装机容量约为39.68MW,直流侧容量为50.0291MWp。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属我国第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域,适合开展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拟安装635Wp双面单晶光伏组件,其中柔性支架部分装机容量为46.08576MWp;彩钢瓦屋顶部分装机容量为3.94335MWp。场区内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容量为40MVA。光伏电站通过2回35kV集电线直接接入110kV升压站35kV母线,升压站最终采用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南西1845线/南姑1848线迁改架空路径,线路距离2公里。(最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光伏区、新建1座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所有光伏组件、逆变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含所有甲供设备)、门刚建设、项目管理、环水保、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等服务;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负责本工程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以及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配合征租地工作。
2.3计划工期
计划于2026年5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6年10月30日前首批并网,2026年11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如提供分项资质,须包含全部3个分项资质: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含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修类二级及以上(含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试类二级及以上(含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应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1.合同文件;2.业主出具的项目完工证明或项目完工验收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项目若只是首批并网不计为已完工业绩;3.EPC总承包业绩和联合体投标人的施工方提供的施工业绩证明需要同时提供1和2证明材料;4.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方提供的设计业绩仅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侧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①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作为独立承包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直流侧50MWp及以上容量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电站(含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②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设计方具有至少1个直流侧50MWp及以上容量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电站(含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施工方具有至少1个直流侧50MWp及以上容量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电站(含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施工业绩。(说明:若联合体投标人提供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以联合体成员在该业绩中承担具体工作和在本项目承接工作联合认定,以合同文本等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为准。)
(3)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应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直流侧5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电站(含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任职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主完工证明或全容量并网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项目若只是首批并网不计为已完工业绩;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侧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2年亏损(应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名(含牵头方)。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3月14日9:00时整至2026年3月20日17:00时整。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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