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2号机组灵活性改造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龙凤大道旁。
2.2项目规模:2×30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投标方应在25个日历日内具备供货条件(其中供热部分如涉及进口阀门,其供货准备期可延长至90个日历日)。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书面供货通知后,应在7个日历日内将货物运抵施工现场,并负责装卸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存放。
项目总施工工期为35个日历日,自开工报告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若因供热阀门供货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双方应协商调整施工安排,但项目总工期保持不变。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提交详细的施工节点工期计划表,经招标方确认后作为工期管理的依据。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锅炉整体燃烧优化-2号机组灵活性改造:本项目改造范围为锅炉部分和供热部分的机组灵活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工程设计、安装设计、施工、竣工图设计、逻辑设计、编程组态、软硬件供货、培训、设备拆装、调试、试验及性能测试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以下(1)、(2)项要求之一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6-09 10:16到2026-06-16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注册后联系010-
68818478审核开通),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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